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主要业务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利用国内外资金,在国内外开发、建设和运营大型发电厂、分布式能源项目及其配套煤矿、港口、航运、管输、增量配电网等设施,销售电力、热力产品予其各自所在地的电网运营企业及工业、居民用户,并向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境内电厂广泛分布在中国二十多个省、市和自治区,主要位于沿海沿江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地区或电力负荷中心区域。公司在中国首次引进了60万千瓦“超临界”发电机组;其拥有华能玉环电厂是国内首座投入商业运行的国产百万千瓦等级超超临界火力发电厂;华能金陵电厂建成了国内首台数字化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华能海门电厂一号机组是世界上首台使用海水脱硫百万千瓦机组。公司是国内第一个实现在纽约、中国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发电公司。公司还参股了华能石岛湾核电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标志着公司进入核电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业协同,加大煤炭、港口、航运的投资力度,煤炭自供能力、港口储运中转能力及海上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电煤港运产业协同基本形成。
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向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接受浙江省电网统一调度。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为燃煤和天然气。燃煤主要由浙能富兴和浙能香港通过集约化、市场化方式分别向全国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以及海外供应商采购。在此基础上,由浙能富兴和浙能香港分别向公司下属各发电企业进行电煤销售。天然气由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公司2020年10月1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ZHEJIANGZHENENGELECTRICPOWERINVESTMENT(HK)LIMITED(浙江浙能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浙能SPV”)完成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ZhenengJinjiangEnviron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锦江环境”)25.62%股份后,与关联方浙能香港共同持有锦江环境超过30%的股份,根据新加坡《兼并守则》的规定,浙能SPV须对锦江环境其余44.81%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要约价格与浙能SPV受让锦江环境25.62%股份所支付的每股单价一致,即每股0.7781新加坡元。锦江环境主营垃圾发电业务,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先行者,垃圾处理能力及地域覆盖范围均居行业前列。锦江环境共有21家电厂处于运营状态,均位于中国境内,其中包括14家全资电厂、5家控股电厂及2家联营电厂,垃圾处理能力超过3万吨/日,装机容量达632MW。